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调动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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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户口 登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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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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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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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 迁 人 员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与调动人 关系 |
职业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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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迁入地 详细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
拟迁入地户口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 月坛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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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 移 原 因 |
公务员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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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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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办 单 位 盖 章 |
(签字)
年 月 日 |
填 表 说 明
1、调动人姓名——填写申请调动者本人的姓名。
2、住址和单位——填写申请调动者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3、户口登记机关——填写申请调动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具体到派出所)。
4、随迁人员——填写随调迁配偶、子女情况。
5、与调动人关系——填写随迁人员与调动人的关系(如夫妻、父子、母女等)。
6、职业——填写干部、工人、退休人员、无业人员、农民、学生、学前儿童。
7、迁入地详细地址——填写调动人和随迁人员在京拟落户详细地址。调京人只能落本人或配偶在京房产户、单位集体户、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家庭户。
8、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填写调动人和随迁人员在京拟落户地的户口登记机关。
9、迁移原因——工作调动、夫妻分居、照顾困难、离休安置。
10、承办单位盖章——由填写表格的承办人签名,承办部委、企业人事部门签章。
11、调动人及其随迁人员户口在同一城市的,填写在一张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上(户口在同一城市,但在不同户口本上,须迁到一起);户口在不同城市的,分开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主调人、随调人分别填写在“调动人姓名”栏, 随迁子女填写在“随迁人员”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