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市骨教师兼职支教工作考核内容(30分)
1、完成支教学时情况(20分);
2、制定支教工作计划(5分);
3、学年末按时提交支教工作总结(5分);
二、“市骨教师兼职支教”工作考核项目如图所示
(考核时间: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
考核内容 |
完成支教 学时情况 (20分) |
制定支教 工作计划 (5分) |
学年末进行工作总结 (5分) |
附加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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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骨教师兼职支教工作考核内容解读
1、完成支教学时情况(20分):参加市骨兼职支教教师每学年完成40学时视为完成当年支教任务。考核分为六档次,分别为:完成40—33学时20分;32—25学时16分;24—17学时12分;16—9学时8分;8—1学时4分;未参加支教0分。
2、制定支教工作计划(5分):每学年初,市骨教师要根据支教的实际情况制定市骨兼职支教工作计划,并填写至“市级骨干教师兼职支教进校指导工作手册”内,按期上交支教计划5分,未上交0分。
3、完成支教工作总结(5分):每学年末,市骨教师要对一学年的支教情况进行支教总结,并填写至“市级骨干教师兼职支教进校指导工作手册”内,按期完成支教总结5分,未完成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