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特级教师导师团进校园指导学科组长选定制度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06    访问次数:2162

一、学科组长具备条件:

    1、组长由本领域教学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奉献精神强、个人威望高的特级教师担任。

    2、组长要具有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统筹沟通交往能力。

二、学科组长的推选:

    1、学科组成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含3人)设学科组长一人。

    2、学科组组长因故不能担任的由人才中心征求学科组其他组员意见后推选决定。

三、学科组长职责:

    1、根据被指导学校上报的课表、流程等事项,对本组组员进行分工,做出分组听课的安排,尽量保证被指导校的每位教师都能被听课、被指导(具体被听课教师由被指导校安排)。 

    2、学科组长在听课后,负责组织本学科组成员与学校青年教师进行课后沟通、讨论、评课(具体形式由组长与组员沟通决定)。

    3、学科组长在研讨、评课后,负责将本组特级教师指导的整体情况进行梳理、整合,向学校领导交流和反馈。

    4、学科组长负责将本组特级教师填写的听课记录表、听课评分表进行汇总整理,统一提交给教育人才中心专项负责人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