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级教师职责说明:
1、确定讲座时间、题目及内容后及时通报人才中心。
2、确定参加听课老师的学段学科范围。
3、确定讲座或示范课所需材料物品。
二、人才中心职责说明:
1、联系特级教师,沟通讲座时间、地点、讲座形式和内容、确定参与听讲座的人员的范围。
2、下发通知,全区相关学科教师参加讲座并收取回执。
3、负责特级教师(仅限退休特级)薪酬的发放。
4、制作调查问卷并下发听讲座的老师,会后收取用于讲座情况调研和备案。
5、负责照相、录像和新闻编写。
三、会议承办方或提供场地的学校负责:
1、负责提供和调试现场多媒体设备。
2、提供讲座地址、路线图。
3、布置会场,提供记录用纸、笔和茶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