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依据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完成每年两次的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基本要求
1、才中心本着认真细致、礼貌待人、服务热情的工作宗旨,追求广纳贤士的目标,进而实现公开招聘既扩大了选人范围。
2、加强招聘前期的宣传工作,扩展招聘渠道。
3、招聘前期将各学校的岗位需求汇总,编辑成册,向招聘者发放。
4、严格把握政策,“公平、公正”审核材料。
5、能力测试环节做到严禁细致有针对性的考核教师整体素质。
三、招聘对象
1、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2、在职的教育教学管理、人事、财会、医务等教辅人员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
2、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具有聘用岗位所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中小学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统招统分全日制院校教育经历,并参加毕业派遣;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学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教师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应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具有一级教师职称(即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6月30日;外区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6、社会保险及档案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7、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招聘单位制定的规定执行。
五、招聘步骤
1、在报纸、广播电台以及朝阳区教委网站(http://www. bjchyedu.cn)和 朝阳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上发布朝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2、开启网上报名系统 (http://rc.bjchy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按招聘公告要求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表两份、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4、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进行招聘入围测试。
5、入围人员持报名表及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参加双选会,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与用人单位达成考核面试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