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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决策制度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1-07    访问次数:2584

一、议事决策范围:

1、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的落实方案。

2、研究制定中心党支部工作计划。

3、研究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4、研究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5、研究决定党员评先评优工作和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

6、研究决定党支部大型活动计划。

7、研究决定中心党支部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即决策重大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不允许以个人或少数人的党员代表集体决策。会议一经决议,全体成员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如在执行中发现新问题,可提请支部会议再议。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即要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保证决策切实可行。

3、坚持保密原则。对中心党支部决议的问题未经公布或不宜扩散的事宜,不对外泄露,如有违反追究其责任。

三、议事决策程序

1、召开党支部会议前,由党支部书记征集议题并告知其他成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

2、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能召开。

3、会议要有记录,会后要整理资料档案备查。

4、对会议决定的问题,全体成员必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积极组织落实,并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