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经中心党支部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的要求,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
二、实施办法。
(一)责任监督
1、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
2、对中心全体党员学习情况,特别是党风、党纪和廉政知识学习进行监督;
3、对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情况进行监督;
4、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监督;
5、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责任检查
每半年对领导干部以及中心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发现不廉洁行为及时指出,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
(三)责任考核
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中心党支部每学期末对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情况考核,对班子成员及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把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惩制度,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同志,要给予表彰。
(四)责任追究
根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情况,进行责任追究,追究责任内容将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