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
2、落实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旅游的规定。
3、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
4、落实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规定。
(1)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参加健身活动,一律不准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资助的规定。
(2)落实中央关于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休后从业行为的规定。
(3)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请的规定。
(二)关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
1、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重大案件的协商工作。
2、落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清理“小金库”工作。
(三)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收费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
(四)关于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1、执行收支两条线及财务监督工作
2、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
3、推行领导干部任职、离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